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国际交流  >  正文

国际交流

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2 发布人: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和全体员工:

为促进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间交流合作,为多边合作培养、储备各类专业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留金欧[2021]123号文件通知,留学基金委将从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中选拔部分员工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外方院校学习。

上海合作组织大学是由上海合作组织5个成员国的部分高校组成的项目院校网络。2009年,我司获批成为首批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信息技术方向中方牵头院校,2013年成为能源学、区域学方向项目院校。目前,我司在上海合作组织大学框架下,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俄罗斯阿尔泰国立大学分别在信息技术方向、区域学方向开展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该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资助。

现将2021-2022学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0个月。

二、选派专业

圣彼得堡国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信息技术相关专业;

阿尔泰国立大学:区域学相关专业、俄语语言文学专业。

三、选派名额

圣彼得堡国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2人;

阿尔泰国立大学:2人。

四、资助内容

1.留学基金委资助留学期限内的互换奖学金补贴,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根据《公司与圣彼得堡国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和阿尔泰国立大学关于实施上海合作组织大学框架下的硕士培养项目协议》,接收方免收我司员工学费。

五、人选条件

1.申请者现应为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员工,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1)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51月1日以后出生);

3)区域学方向的申请人,国内研究方向需与区域学相关。

7.外语条件

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申请人,需要与外方院校确认是否开设有相关英文授课课程,派出前还须参加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

六、申请材料

1.《公司员工赴国外留学申请表》(附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

上申报时请将学历、学位证书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上传。

3.学习计划彩色扫描件

申请信息技术方向的申请人,请提供中、英文学习计划;申请区域学方向的申请人,请提供中、俄文学习计划。中文计划应不少于1000字。中外文学习计划均需要国内导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若有外方导师,还需外方导师签字。

4.国外导师简历电子版(如有,需提供)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单位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5.成绩单彩色扫描件

提供包括从本科阶段开始的所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中英文成绩

6.外语水平证明彩色扫描件

申请人应按研究生类申请人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若无,则外语水平应填写未达标

7.有效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扫描在同一页上。

8.国内导师推荐信彩色扫描件

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推荐信需由导师签字。

9.在籍证明中英文彩色扫描件。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七、选拔方法

申请人申请材料与报名资格通过学校审核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集团将视报名情况酌情组织选拔考试。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相关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拟录取人选。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向俄方推荐人选,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未获外方录取或录取后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赴俄罗斯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于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

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八、申请办法

请符合条件者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于2021319日(星期16:30纸质材料送至国际处交流与员工项目管理科(鼎新楼A628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global@jlu.edu.cn,邮件中需注明学院、专业、年级、姓名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8516657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312


附件下载: